哈 尔 滨 商 业 大 学

哈 尔 滨 商 业 大 学关于学生暑假放假有关要求的通知各学院、体育军事教学部: 根据校长办公室的通知,2007年暑假学生放假时间从7月20日起,到8月26日止。为使学生度过一个祥和、文明、愉快及充实的假期,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现将暑假放假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一、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要求学生必须于8月26日之前返校,不得迟到。8月25、26日由本人持学生证到所在学院、部办公室注册(无故欠交学费的暂不予注册)。各学院、部应从8月27日起汇总学生到校情况,无故不按时到校上课的,按旷课论处(病、事假要履行学校规定的请假手续)。8月27日全校学生正式上课。二、8月27日开学第一天即开始早操晨练活动,各学院、部要提前做好安排。三、在校学生请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前将下一学年度学费、住宿费存到所持银行卡中,以便学校统一划转(为便于正常划转,存款额应略高于应交费用额度);欠费及持现金的学生须在8月25、26日到学校财务处补交所欠学费和交纳学费。四、各学院、部须于7月18日之前将暑假留校不回家的学生名单,报到学生工作处勤工助学办公室、舍务管理中心、保卫处、后勤总公司各一份,以便于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和组织有关活动。五、各学院、部要安排学生工作人员值班、值宿,并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学生中发生的问题。(暑假值班、值宿人员安排须于7月20日前报李小青老师)六、为做好暑假期间的相关工作,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要求:1、学生在放假前要把自己的宿舍整理好,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并注意人身安全。2、留校学生要做好四防等安全工作,并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及违规电器。3、假期学生公寓内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七、学生在暑假期间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严禁酗酒、赌博、打仗斗殴等一切不良行为,严禁在江河湖泊野浴。八、各学院、部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暑假的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要求按照学校团委的安排落实。 本通知发至学院、部并传达到每个学生。哈尔滨商业大学二○○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