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双流县委员会
共青团双流县委员会双团发[2007] 45号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07年和复核1994~2005年成都市“青年文明号”的通知》的通知各镇(街道)团(工)委,各直属团(工)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各中小学团委,各行业系统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为了进一步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提升我县窗口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为构建和谐双流作出贡献,现将《关于申报2007年和复核1994~2005年成都市“青年文明号”的通知》(成青发[2007]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申报和复核准备工作。已荣获县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单位要按照《通知》(成青发[2007]21号)的要求,积极开展市级“青年文明号”的申报工作。将申报材料于 9月18日前报共青团双流县委办公室。联系人:刘航宇,联系电话:85823231。(此页无正文)共青团双流县委员会2007年9月6日主题词:申报 复核 青年文明号 通知双委文准字059号 (共印30份)关于申报2007年和复核1994~2005年成都市“青年文明号”的通知共青团各区(市)县委,各直属团工委,市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各行业系统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 根据《成都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团市委决定于今年6月至9月开展2007年成都市“青年文明号”申报和复核1994~2005年命名的成都市“青年文明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2007年成都市“青年文明号” (一)评选范围 窗口服务行业的厅(所、岗、站、店、台);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工业企业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重点建设工程中的青年突击队;机关事业单位的处(部、室、科)。 (二)组织分工 1.关于团市委联合有关行业系统开展创建活动的评选 公安、地税、国税、交通、电信、公交、建工、卫生、邮政、工商、文化、旅游、商业银行、农垦、个私协等行业的创建集体应向所在行业系统的“青年文明号”主管部门申报,同时在所在区(市)县团委备案,团市委将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评选、现场验收及命名工作。各行业系统要按不超过创建集体总数20%的原则推荐申报。 2.关于独立开展创建活动的评选 由各创建集体经所在区(市)县团委向团市委推荐申报。各区(市)县团委新申报名额按不超过创建集体总数20%的原则确定。鼓励各区(市)县团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整体联片创建“青年文明号街”、“青年文明号景区”、“青年文明号市场”等活动。 (三)评选程序 1.申报 认真填报《成都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附件1),准备汇报材料(规范要求见附件4),于9月29日前报成都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公告 申报集体自申报之日起将申报情况、市级“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028-86122056)等内容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20天的自行公告(格式要求见附件3)。 3.公示 对初评、现场验收合格的申报集体,团市委将于12月在有关媒体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命名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集体,团市委将在2008年1月以文件的形式命名2007年成都市“青年文明号”,并授予“青年文明号”牌匾。 二、复核1994至2005年命名的成都市“青年文明号” (一)复核范围 自1994至2005年,团市委联合有关行业系统或团市委单独命名的所有成都市“青年文明号”。2006年命名的“青年文明号”不参加本次复核。 (二)组织分工 1.对团市委联合有关行业系统命名的“青年文明号”的复核,由各行业系统“青年文明号”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团市委参加集中验收。 2.团市委单独命名的“青年文明号”的复核,由团市委青工部组织实施。 (三)复核程序 1.复核 复核应严格按照《成都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参加复核的“青年文明号”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填写《成都市“青年文明号”复核表》(见附件2),并于9月29日前报成都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对因失去先进性而不合格的集体,按照《成都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处理程序,撤销“青年文明号”牌匾。 对不参加复核的集体将视作自动放弃“青年文明号”荣誉,撤消“青年文明号”牌匾。 对因自然条件变化不符合“青年文明号”条件的集体,经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自行撤销“青年文明号”牌匾,由团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纪念证书。 2.确认 对复核合格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团市委将在有关媒体公示,并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集体以文件的形式统一确认。 三、工作要求 开展“青年文明号”评选、复核工作是推动 “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各行业系统、区(市)县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使“青年文明号”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要规范管理,确保创建质量;要强化监督,健全档案资料;要加强宣传,推进“青年文明号”有形化建设,按规定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佩戴“青年文明号”胸牌。 各行业系统、区(市)县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及复核工作的情况,请以简报形式及时上传成都共青团网站(网址:www.cdcyl.com.cn)。 成都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青工部(金河路57号403室)。联系电话:86122056,传真:86135967,邮箱:cdtswqgb@163.com,联系人:魏 鑫。 附件1:《成都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附件2:《成都市“青年文明号”复核表》 附件3:成都市“青年文明号”公告格式 附件4:成都市“青年文明号”档案材料格式规范 共青团成都市委 2007年6月7日 附件1:成都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青年集体名称 所属行业 集体人数 35岁以下 青年人数 通讯地址 邮编 号长姓名 号长年龄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创建情况 另附材料 (按成都市“青年文明号”档案材料格式规范制作)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创建活动组委会意见 行业系统或区(市)县 盖 章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附件2:成都市“青年文明号”复核表(正面) 青年集体名称 所属行业 命名时间 集体人数 35岁以下 青年人数 通讯地址 邮编 号长姓名 号长年龄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复核意见 所在行业系统或区(市)县团委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审批意见 请在“复核意见”中注明是否建议继续认定该集体“青年文明号”称号成都市“青年文明号”复核表(背面) 青年集体名称 2006-2007年度“青年文明号”相关培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内容 “青年文明号”集体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附件3:成都市“青年文明号”公告格式 公 告 公告内容:申报2007年度成都市青年文明号 创建集体:(青年文明号集体名称) 号 长:(姓名) 服务承诺: 公开监督电话:028-86122056 公告时间:2007年 月 日至 月 日 附件4:成都市“青年文明号”档案材料格式规范第一部分青年文明号领导小组名单第二部分青年文明号集体自然情况 集体简介 号长、成员名单第三部分青年文明号活动创建目标 宗旨 信用承诺 岗位文明创建目标 岗位技能创建目标 岗位效益创建目标第四部分青年文明号管理模式 服务规范 岗位规范 操作规程 青年岗位能手培养措施 激励与考核措施第五部分创建活动总结第六部分单位党政评价意见第七部分推荐、审查意见附录 相关文件复印件 创建目标考核原始资料复印件 处理服务对象意见原始资料复印件 各类荣誉复印件 相关活动照片复印件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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