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阳明大学教职员宿舍修缮办法

国立阳明大学教职员宿舍修缮办法 经95.01.18本校94年学年度第10次行政主管会报通过为使教职员宿舍修缮标准有所依循,特订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教职员宿舍包含有眷职务宿舍宿舍依本办法第二条规定须由校方负责之修缮,由宿舍借用人向总务处保管组提出申请,经营缮组签奉核准後办理.宿舍借用人应善尽管理维护宿舍及舍区公共空间,设备等之责任. 宿舍借用人不得自行搭建违建,改变内部隔间,若因而导致漏水及损坏情事,应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修缮费用.宿舍或舍区内之树木草坪修剪及环境清洁,应由该栋全体宿舍借用人自行负责.本办法未尽事宜,依本校其他有关规定办理.本办法经本校行政主管会报通过後施行,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