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评估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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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评估指标解释



1,项目建成率
① 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
项目建成率,是指《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
年)中,建成投入运行的项目个数占《计划》项目总数的比率.
建成投入运行的项目个数
项目建成率= ×100%
《计划》项目总数
② 计分方式
项目建成率计分5分.计分公式:(项目建成率/《目标责
任书》规定应达到的建成率)×5,项目建成率超过《目标责任
书》规定应达到的建成率时计5分.
③ 操作解释
项目建成以建设单位或相关部门组织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为依据.
④ 数据来源
城市建设,环保,农业,发改,经贸,水利,水务等部门.
⑤ 相关文件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
淮河流域四省人民政府与环保总局签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
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2,工业结构调整和点源综合整治项目完成率
① 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
工业结构调整和点源综合整治项目完成率,是指《淮河流域
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中,建成投入运行的项目占
《计划》项目的比率.
建成投入运行的工业结构调整和点源综合整治项目个数
工业结构调整和点源综合整治项目完成率= ×100
%
《计划》所列工业结构调整和点源综合整治项目总数
② 计分方式
工业结构调整和点源综合整治项目完成率计分5分.计分公
式:(工业结构调整和点源综合整治项目完成率/《目标责任书》
规定应达到的完成率)×5,工业结构调整和点源综合整治项目
完成率超过《目标责任书》规定应达到的完成率时计5分.
③ 操作解释
项目建成投运以相关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为依据.其中
关闭企业或生产线类项目,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以环保部门
的竣工验收报告为依据.
④ 数据来源
发改,经贸,环保部门.
⑤ 相关文件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
淮河流域四省人民政府与环保总局签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
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3,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示范项目完成率
① 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
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示范项目完成率,是指《淮河流域水污
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中,建成投入运行的项目占计划
项目的比率.
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示范项目建成投运项目个数
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示范项目完成率= ×100
%
《计划》所列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示范项目数
② 计分方式
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示范项目完成率计分5分.计分公式:
(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示范项目完成率/《目标责任书》规定应
达到的完成率)×5,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示范项目完成率超过
《目标责任书》规定应达到的完成率时计5分.
③ 操作解释
项目建成投运以相关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为依据,对于
一个大项目中包含若干个小项目的可分解后计算.
④ 数据来源
农业,发改,经贸,环保等部门.
⑤ 相关文件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
淮河流域四省人民政府与环保总局签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
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4,环保能力建设工程完成率
① 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
环保能力建设工程完成率,是指《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
(2005-2010年)中,建成投入运行的项目占计划项目的比率.
环保能力建设工程建成投运项目个数
环保能力建设工程完成率= ×100%
《计划》所列环保能力建设工程项目数
② 计分方式
环保能力建设工程完成率计分5分.计分公式:(环保能力
建设工程完成率/《目标责任书》规定应达到的完成率)×5,环
保能力建设工程完成率超过《目标责任书》规定应达到的完成率
时计5分.
③ 操作解释
项目建成投运以相关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为依据.
④ 数据来源
环保部门.
⑤ 相关文件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
淮河流域四省人民政府与环保总局签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
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5,省界断面水质目标综合达标率
① 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
省界断面水质目标综合达标率,是指淮河流域省界断面自动
监测结果按《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2005-2010
年)》中规定,达标(或基本达标)断面数占监测断面总数的百分
比.(未设置自动监测站的断面补充人工监测数据,每月监测2
次)
考核时段断面水质达标监测次数
每一省界断面水质目标达标率= ×100%
考核时段断面总监测次数(13次)
考核时段为考核年度内第4季度13周.省界断面水质状况
评定采用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周均值,13周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0
%以上即为达标;水质达标率为70%即为基本达标.
达标(基本达标)省界断面数
省界断面水质目标综合达标率= ×100%
省界断面总数

对评估结果为不达标的断面,在扣除入境水质影响后进行再
评估.扣除入境水质影响方法如下:
在考核省界断面时,考虑入境水质对目标断面的影响,如果
上游入境断面污染物浓度超过其规定的目标值,则根据物料平衡
从目标断面实测污染物的通量中扣除超出部分的通量,再按目标
断面的流量折算成浓度值进行考核.扣除方法见公式1-1.如果
上游入境断面污染物浓度未超过其规定的目标值,则不扣除入境
水质的影响,见1-1'.

实测流量
实测浓度调整浓度
)-(
-=
Q
CFTQCC
C
i
n
1i
iioi∑
=
×
C (1-1)

当0CCioi≤-时, 实测浓度调整浓度=CC (1-1')
C调整浓度――省界断面该项污染指标扣除上游超标影响后的浓
度值(mg/L);
C实测浓度――省界断面该项污染指标实际监测结果(mg/L);
Ci――第i条支流断面该项污染指标实际监测结果(mg/L);
Cio――第i条支流断面该项污染指标目标浓度(mg/L);
CFTi――为修正系数;
Qi――第i条支流断面流量(m3/s);
Q实测流量----下游目标断面流量(m3/s).
② 计分方式
该项指标计分为20分.达标率为50%时得10分,每提高10
个百分点增加2分,100%时得20分,低于50%时得0分.
③ 操作解释
省界断面监测数据主要以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为依据,在扣
除部分支流对目标断面水质影响时增加人工监测数据(每年第四
季度13周每周补充监测一次COD,氨氮和流量).
④ 数据来源
各省环境监测部门.
表1 淮河流域25个跨省界断面
序号 省 名 控制单元名称 控制断面名称 省 界 备 注
1 河南 淮河 淮滨水文站 豫―皖
采用阜南王家
坝水质自动监
测站考核河南
省出境水质
2 河南 洪河 班台 豫―皖
采用驻马店班
台水质自动监
测站考核河南
省出境水质
3 河南 泉河 沈丘李坟闸 豫―皖
4 河南 颍河 沈丘纸店 豫―皖
采用界首七渡
口水质自动监
测站考核河南
省出境水质
5 河南 涡河 鹿邑付桥 豫―皖
采用鹿邑付桥
闸水质自动监
测站考核河南
省出境水质
6 河南 惠济河 东孙营闸 豫―皖
7 河南 大沙河 包公庙 豫―皖
8 河南 包河 马桥 豫―皖
9 河南 浍河 黄口 豫―皖
10 河南 沱河 永城张桥 豫―皖
采用淮北小王
桥水质自动监
测站考核河南
省出境水质
11 安徽 史河 红石嘴 皖―豫
12 安徽 新濉河 泗县八里桥 皖―苏
13 安徽 新汴河 泗县公路桥 皖―苏
14
15 江苏 淮河 老山乡(盱眙) 皖-苏
16 江苏 奎河 黄桥 苏―皖
17 江苏 不牢河 蔺家坝 鲁―苏
18 江苏 沿河 李集桥 苏―鲁
19 山东 韩庄运河 台儿庄大桥 鲁―苏
采用枣庄台儿庄
大桥水质自动监
测站考核山东省
出境水质
20 山东 沂河 港上 鲁―苏
21 山东 沭河 高峰头 鲁―苏
采用临沂清泉
寺水质自动监
测站考核山东
省出境水质
22 山东 白马河 捷庄 鲁―苏
23 山东 新沭河 临沭大兴桥 鲁―苏
24 山东 武河 310公路桥 鲁―苏
25 山东 邳苍分洪道 西偏弘 鲁―苏
采用邳州邳苍
艾山西大桥水
质自动监测站
考核山东省出
境水质
26 山东 沙沟河 沙沟桥 鲁―苏
6,COD入河量
① 指标定义
COD排入淮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的量.
② 计分方式
COD入河量计分5分.COD入河量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
的得5分.超过10%的得4分;超过20%的得3分;超过30%的
得2分;超过40%的得1分;超过50%的不得分.
③ 操作解释
COD入河量在充分考虑水利部门每年同步监测结果的基础
上,统筹考虑环保部门每年同步监测,环境统计数据进行计算.
④数据来源
环保,水利部门.
⑤ 相关文件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
淮河流域四省人民政府与环保总局签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
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7,氨氮入河量
① 指标定义
氨氮排入淮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的量.
② 计分方式
氨氮入河量计分5分.COD入河量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
的得5分.超过10%的得4分;超过20%的得3分;超过30%的
得2分;超过40%的得1分;超过50%的不得分.
③ 操作解释
氨氮在充分考虑水利部门每年同步监测结果的基础上,统筹
考虑环保部门每年同步监测,环境统计数据进行计算.
④ 数据来源
环保,水利部门.
⑤ 相关文件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
淮河流域四省人民政府与环保总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
8,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率
① 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
按照《目标责任书》确定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工业企业,经
其所有排污口排到企业外部并达到排污许可证要求的工业企业
数占所有重点污染企业的百分比.计算公式:
重点达标排放企业数
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率= ×100%
所有重点水污染排放工业企业数

② 计分方法
重点工业污染企业排放达标率计分为4分.达标率100%得4
分;高于90%的得3分;高于80%的得2分;高于70%的得1分;
低于70%的不得分.
③ 操作解释
达标排放企业数以所有水污染排放工业企业数减去一年内
各级环保部门历次检查,抽查,监测发现的超标排放企业数得出.
④ 数据来源
环保部门,建设部门.
⑤ 相关技术文件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3)有关行业排放标准
(4)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环发[1999]246号)
9,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① 指标定义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指工业用水重复使用的比率.
② 计分方法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计分为4分.重复利用率60%以上的得
4分;55%以上的得3分;50%以上的得2分;45%的得1分;低
于45%的不得分.
③ 操作解释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地方发改部门提供.
④ 数据来源
发改,经贸部门.
⑤ 相关技术文件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
淮河流域四省人民政府与环保总局签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
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10,产业结构调整
① 指标定义
《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产业结构调整完成情况.
② 计分方法
产业结构调整计分4分.实施情况好的得4分,较好的得3
分,一般的得2分,较差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③ 操作解释
由环保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对各省产业结构调整情况进行
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给出得分.
④ 数据来源
发改,经贸,环保部门.
⑤ 相关技术文件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
淮河流域四省人民政府与环保总局签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
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11,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
① 指标定义
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指按《目标责任书》要求,对达标
排放,但污染物总量负荷依然较高的企业,公布名单,并监测实
施清洁生产审核.
② 计分方法
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计分为4分.实施情况好的得4分,
较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较差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③ 操作解释
由环保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对各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
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给出得分.
④ 数据来源
环保部门.
⑤ 相关技术文件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
淮河流域四省人民政府与环保总局签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
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12,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负荷率
① 指标定义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负荷率,是指所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实际日处理生活污水量与所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能力
的比率.

所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际年均日处理生活污水量(万吨/日)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负荷率= ×100
%
所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能力(万吨/日)

② 计分方法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计分4分.负荷率75%以上得4
分;60%以上得3分;50%以上得2分;40%以上得1分;低于40%
不得分或最高日负荷率≤50%不得分.
③ 操作解释
对投运一年上的项目进行考核,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主
要指标(COD,BOD,SS,总磷,2007年增加氨氮)中任一项,
日均值有20次不达标的,按零计算.
④ 数据来源
建设,环保部门.
⑤ 相关技术文件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
淮河流域四省人民政府与环保总局签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
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13,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及再生利用
① 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是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量占城镇
生活污水产生量的百分比.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量(万吨)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100%
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万吨)

再生利用是指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的污水量占
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水量的百分比.计分公式:
回用的污水量(万吨)
再生利用= ×100%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水量(万吨)

② 计分方法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及再生利用计分为4分.其中城镇生
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计分为3分,计分方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率/责任书目标处理率)×1.5+(县级市市区和县城所在镇生活
污水处理率/责任书目标处理率)×1.5;再生利用计分为1分,
完成污水再生利用规划并开始组织实施的,得1分,否则计0分.
该项指标总得分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得分与再生利
用得分之和.
③ 操作解释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量及再生利用情况以建设,环保部门
的标准为依据.
④ 数据来源
建设,环保部门.
⑤ 相关技术文件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3838-200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88-2002)
《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
淮河流域四省人民政府与环保总局签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
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14,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及城镇污水处理单位改制
① 指标定义
按《目标责任书》要求,2005年底前,所有城镇生活污水
处理单位改制成独立企业法人,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提高到每吨
0.8元以上,出台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② 计分方法
城镇污水处理收费2分.其中,全部城镇将污水处理收费标
准提高到每吨0.8元以上以及对重点城镇已制定最低收费标准
的,且污水处理费收缴率达到75%以上的得2分;50%以上城镇
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提高到每吨0.8元以上的以及对重点城镇
已制定最低收费标准的,得1分;50%以下的不得分.
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1分.其中,已出台
管理办法,且收缴率达到70%以上的得1分;未出台管理办法,
或收缴率低于70%的不得分.
城镇污水处理单位改制1分.其中,所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单位改制成独立企业法人的得1分;60%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单位
完成改制的得0.5分;60%以下的不得分.
③ 操作解释
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
法以各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单
位改制以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依据.
④ 数据来源
建设,物价,环保部门.
⑤ 相关技术文件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
淮河流域四省人民政府与环保总局签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
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15,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① 指标定义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指按《目标责任书》要求,完成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情况,包括2006年6月底前,完成
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和2007年底前完成规模
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② 计分方法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计分为2分,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
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完成情况占1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占
1分.
③ 操作解释
以相关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为依据.
④ 数据来源
发改,农林,环保部门.
⑤ 相关技术文件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
淮河流域四省人民政府与环保总局签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
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16,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
① 指标定义
水污染防治领导,指根据《目标责任书》要求,各省人民政
府对省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具体包括:省委,省
政府听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存
在的问题;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对群众的信访和反应
强烈的水污染问题认真及时解决处理;严防污染事故的发生等.
② 计分方法
水污染防治领导计分为4分.完成好的得4分;较好的得3
分;一般的得2分;较差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③ 操作解释
由环保总局对各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并根
据评定结果给出得分.
④ 数据来源
环保总局在各省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的自我评定基础上,
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评定打分.
⑤ 相关技术文件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
淮河流域四省人民政府与环保总局签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
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17,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制度
① 指标定义
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指根据《目标责任书》要求,层层签
订目标责任书,建立水环境质量目标,水污染物总量削减和水污
染治理工程完成情况考核制度,并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
为评价领导班子政绩和奖励,调整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② 计分方法
水污染防治领导计分为4分.好的得4分;较好的得3分;
一般的得2分;较差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③ 操作解释
由环保总局对各省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情况进行评定.
④ 数据来源
环保总局在各省自我评定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评定打
分.
⑤ 相关技术文件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
淮河流域四省人民政府与环保总局签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
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18,水环境信息发布
① 指标定义
水环境信息发布,指根据《目标责任书》要求,各级环保部
门要定期编制水质自动监测周报,水质月报,入河排污量和重点
污染源排放季报,水利部门根据职责将流量和有关监测结果及时
向环保部门通报,由环保部门统一发布水环境信息.
② 计分方法
水环境信息发布计分为4分.好的得4分;较好的得3分;
一般的得2分;较差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③ 操作解释
由环保总局对各省的水环境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后
打分.
④ 数据来源
各级环保部门定期发布的水质自动监测周报,水质月报,入
河排污量和重点污染源排放季报等水环境信息公报.
⑤ 相关技术文件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
淮河流域四省人民政府与环保总局签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
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19,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放
① 指标定义
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放,指根据《目标责任书》要求,完
成对排污单位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发
放.
② 计分方法
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放计分为4分.按《目标责任书》要
求完成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放的得4分,发放率90%以上的得
3分;85%以上的得2分;80%以上的得1分;80%以下的不得分.
③ 操作解释
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放率指已发放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
的排污单位数占排污单位总数的比率.
④ 数据来源
环保部门.
⑤ 相关技术文件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
淮河流域四省人民政府与环保总局签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
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20,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及运行
① 指标定义
在线监控装置安装,指根据《目标责任书》要求,重点排污
企业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环保部门指定的位置安装在线监
控装置,并联网正常运行.
② 计分方法
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及运行计分为4分.按《目标目标书》要
求完成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及正常运行的得4分,安装及正常运行
率80%以上的得3分,70%以上的得2分,60%的得1分,60%以
下不得分.
③ 操作解释
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及运行率,指已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正常
运行的重点排污企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占重点排污企业和
城镇污水处理厂总数的比率.
④ 数据来源
环保部门.
⑤ 相关技术文件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2005-2010年)
淮河流域四省人民政府与环保总局签订的《淮河流域水污染
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