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

华东交通大学
研究生培养新规定
2006-11-23
一,新修(制)订的有关文件
华东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华交研[2006]191号)
华东交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交研[2006]190号)
华东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细则(华交研[2006]192号)
华东交通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华交研[2006]189号)
华东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试行)(华交科[2006]194号)
华东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管理及考核办法(华交研[2006]193号)
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办法(华交研[2006]195号)
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业务费管理办法(华交研[2006]218号)
各专业培养计划
二,研究生学制问题
根据新修订的培养计划和新的学籍管理规定,我校从2006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弹性学制.
最短为2年.事先修读了大部分课程的学生
正常为2.5年.课程阶段1年,论文阶段1.5年
最长为5年.不能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
(从正式录取后开始计算,休学期间除外)
三,研究生培养流程
入学与注册
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制订培养课程
学生网上选课
课程学习(1年)
阅读,开题,筛选
论文,答辩
毕业
学 生
提醒学生
宣传自己
指导,网上审核
提醒学生
监督,关心学生
论文指导;安排专业英语,论文发表,教学与科研实践;评语
移交手续
导 师
四,培养课程制订与学生网上选课
课程体系
毕业总学分≥32.其中:学位课≥20,必修环节=4
学位课
公共必修课:2门,6学分 (自然辩证法,硕士生英语)
一级学科课程:相当于学科公共基础课, ≥8学分
二级学科课程:相当于专业基础课, ≥6学分
选修课
专业选修与跨专业选修课:与导师及研究方向有关,原则上应限制
公共选修课:目的是素质培养及扩大知识面
必修环节:7项,4学分
补修课:导师决定,只记成绩,不记学分
四,培养课程制订与学生网上选课
上网制订培养课程(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本人上网制订培养课程
导师上网审核研究生制订培养课程
研究生处审核生效
培养课程(个人培养计划)生效后,研究生可上网申请变更,其流程同前:研究生申请―导师上网审核―研究生处同意
学生网上选课
学生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和研究生处确认的学期开课计划,研究生于开课前到网上选取本学期所上的课程.本步骤相当于向任课教师提供选课名单,课程结束时,任课教师依名单上网提交成绩.
五,中期筛选考核
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与文献阅读报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同期进行
2年制学生必须在第三学期第三周结束前完成
2.5年制学生必须在第三学期第十周结束前完成
3年制学生必须在第四学期第三周结束前完成
已办理休学手续的研究生,与低一年级研究生同期进行
中期筛选采取综合测评方法对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
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由学院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补考核工作,补考核不合格者,按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六,学位论文工作
内容
文献阅读报告
学位论文开题
请导师勿必提前布置任务
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写作,评阅,答辩
开题:第一次开题"不通过"的,研究生应根据评议小组的建议修改开题报告,并在二个月内再次举行开题报告会进行重新评议.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的,不能继续进行学位论文工作,按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退学处理
论文评阅
导师评阅,写出学术评语
评阅人匿名评阅(省内外各1名).有1名评阅人不通过时,需补聘1名评阅人.有两名评阅人不通过时,不能组织答辩.经修改后可参加半年后(下一批次)的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流程
六,学位论文工作
论文答辩
每年安排两次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5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外单位的专家,专家均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指导教师可以参加答辩会,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对论文进行修改,重新提交答辩申请后,半年内与下一批次同学的学位论文同时评审后再答辩一次(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答辩未通过,答辩委员会未做出修改论文再答辩的决议时,允许在半年内提出重新开题申请,重新开题,撰写学位论文后进行论文答辩1次,重做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年,且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规定(学籍管理规定)
七,必修环节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提交调研报告)
形式与政策(自学,答卷)
专业外语(导师安排,撰写英文论文或翻译)
文献综述报告(导师安排)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导师安排)
学术报告活动(学生提交考评依据,导师考核)
教学,科研实践(导师或指导教师考核)
以上环节在提交答辩申请前完成
八,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规定
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必须提供与其学位论文相关且能反映其学术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最低要求为符合有关规定的学术论文1篇.获得的科技奖励或专利等可进行折算
独著;或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
研究生答辩时未满足发表学术论文要求,但已合格完成其它培养环节及学位论文工作者,可准予答辩
已有论文录用证明并经审核证实后,答辩通过者,可予以毕业和进行学位授予审议
不满足发表学术论文要求且不能提供论文录用证明者,不能进行学位授予审议,如在毕业后两年内达到上述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可由本人申请审议其学位授予问题,逾期不再受理
九,研究生业务费
组成
导师支配部分
学院支配部分(论文答辩费用)
研究生处支配部分(论文印刷,评阅,督导费用)
导师支配部分的报销
用于学生,但不应平均分配
使用范围:调研差旅费,资料检索及复印费,重要专业书籍及资料购买费,实验耗材及小型仪器购置费,作品试制费,外协实验费,研究生参加全国/国际性学术会议费用,高级别论文版面费,开题等环节评议专家的劳务费
学生经手,导师审批,学院秘书验收,注明项目编号
发生调研差旅费用时,提交调研报告(学科组保管备查)
导师和学院研究生秘书记录使用情况
十,导师必须审阅的材料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上网审核,定稿后签字)
培养课程变更 (上网审核)
研究生请假条 (审批签字)
课程免修申请单 (审批签字)
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表 (评语及签字)
文献阅读报告评定表 (评语)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定表 (评语)
研究生进入学位论文工作审批表 (审批签字)
学位论文送审审批表 (学术评语)
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审批签字)
部分实践环节 (成绩评定)
学位论文 (签字)
毕业生登记表 (评语)
十一,其他
请导师经常关注研究生处网站
主页及培养新闻:通知,工作安排等
规章制度:相关文件
常用下载:各种表格和模板等
学位与研究生管理系统(必须以教师身份登录)
培养方案下载:全校各专业
学生管理
查看所指导研究生学籍信息
审核(含变更)/查看培养课程
课程管理:查看本人课表及研究生选课名单
成绩提交:提交研究生课程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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